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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婚姻,大多是由家長介紹,媒妁之言,自由戀愛的機會不大,那現代呢??

自由戀愛的機會雖然遠大於古代,然而當對方滿足自己設定好的條件,彼此互相喜歡,卻落得分手收場的情況也不在少數,好比大S與汪小菲,江宏傑與福原愛等等。

或許這最大的原因是少了試婚這段試用期...或者愛情長跑多年之後發現還是當朋友的好。

我來自於一個外省家庭,我常想,為何那個年代的本省女子,為何肯嫁給外省軍人,而不是本地年輕男人呢?? 後來我猜到可能有個原因,那就是雖然大家可能都是一窮二白,但是外省軍人因為在台無親無故,直接就少了公婆,不必面對那種傳統要看婆家臉色的小媳婦,少了侍奉公婆這關,可以做自己愛自己的程度,又更多了一點。

你挑人,人家也挑你不是? 所以那年代的本省女子,是在怎樣的情況下被外省軍人選中呢? 首先可能顏值還可以,或者有某些特別的才藝,不同於那些在工廠上班的女工,在那個連初中都有聯考的時代,女生要是能念到國中大概就等於我們現在的碩士學歷了吧? 何況再唸到高中以上呢?

我想,父親母親就是在這個美麗的錯誤之下結婚的。父親晚婚,可能是因為他有自己已預設好的條件,要有顏值,要有才藝,甚至還要有學歷,因此看上了年過30也是晚婚的我媽。媽媽念到高職,又會彈鋼琴,長的也不差,怎麼看都是我爸想要的類型,爸爸官拜上校九級,又是體貼的好人,所以在朋友介紹之下,兩人沒多久就一拍即合。

萬萬想不到,急性子愛乾淨的我爸,與慢郎中又不太在意生活小節的我媽,成了生活上處處不合的原因,誰說性格互補是優點呢?

更糟糕的是,自從爸退休之後,不懂人情世故的他,把同事都得罪光了,弄得只剩自己在家當宅男,看很多事都不順眼,至於天生愛玩的我媽,也在孩子們成年之後沒了約束,常常參加活動往外跑,家裡變成只有大家吃飯睡覺的地方。所以這樣貌合神離的婚姻還幸福嗎??或許還可以,至少他們沒有走到分手一途,爸媽晚年就在爭吵之後的相敬如兵,變成相敬如冰,直到爸晚年因為身體不好而離世為止...。

 

 

美麗卻錯誤的選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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